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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高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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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四年,二月,高夷。
  战争结束了,饥饿结束了,贫贱也结束了,二十多年来江十一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是个缺乏兴趣的人,他从未主动去做什么,所做的一切基本都是出于被动或者被迫。而那个经常得寸进尺地驱使着江十一去做这做那的人已经不在了,那死矮子很讨人厌,就算死了也不叫活人安生,那个特殊的身影总是冷不丁在某个百无聊赖的时刻出现在脑海中,非得让人去怀念。
  堪有理想的人是令人羡慕的,他们总是近乎自欺欺人地去笃信达成理想后的绝对完美,仿佛人生所有的不幸到了那一刻就会全变成无可挑剔的美好,实际上,人们真正的信仰叫“那一刻”。戴矮子的建功立业,宋癸的四世同堂,马囧的家财万贯,陈泌的万夫莫敌,五花八门的理想不过是同一个东西被穿上不一样的外衣罢了,人们都渴望超越现实,他们自认为生命可以因此而有了某种意义。
  对“那一刻”的信仰,本质上与籍壅城的邪教无异,区别在于教主与信徒都是本人,这显得很尴尬,最终有人会发现,所谓的理想其实比邪教还要可笑。江十一相信,公羊贤肯定是那种对理想嗤之以鼻的人,所以他才能那么心安理得创造一个邪教去欺骗信众,之所以相信,是因为江十一跟公羊贤大概是同一种人。
  因此,在生存得到保障后,江十一活得很无聊。陈泌自不必说,孟红女真就天天跟着陈泌锻炼,她正走在通往金刚芭比的道路一去不复返,致使江十一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走到大街上去逛逛,瞧点车水马龙,看点人情世故。
  身为甫州的第二大城市,高夷的繁华程度在整个北方都是屈指可数,同样都属于大城市,高夷的人口规模是籍壅的两倍有余,毕竟与又高又冷的樗地相比,平坦而温和的甫州更惹人喜爱,起码每年不会有那么多人冻死。
  高夷往西八百里左右就是隗水,隗水以西是司州——中原三朝皇都所在,无数达官贵人、富商巨贾集聚在此,是整个汤帝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但是司州的各大城市都有个缺点,毕竟离皇都太近,天子脚下难以藏污纳垢,而往往真正的极乐就是不能太干净,所以司州各城在经济上的造诣一直都比不过甫州的大城市。
  于是,与天子隔着条隗水的高夷,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司州的显贵与富商们紫醉金迷的极乐胜地。遍地都是大型的酒楼,青楼,戏院,每天都是人声鼎沸,座无虚席,最重要的是这里不会有宵禁,无边的极乐得以通宵达旦,整个北方独此一家,并且玩法百无禁忌,只要花得起钱,大可以往死里花;只要玩不死人,大可以往死里玩。就算真玩死了人,只要死的不是什么有家族有身份的人物,那同样可以用钱摆平。
  绝佳的地理位置与独一无二的特权造成了高夷城无与伦比的繁华,之所以它能有独一无二的特权,是因为这座城的主人是当朝皇帝同父同母的亲生弟弟,更重要的在于,这个亲生弟弟的手中一直都握有兵权,尽管大多数时候他的兵权都不太完整。所以除了皇帝本人,高夷城没有官员敢管,而皇帝一向对高夷王那些无伤大雅的犯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比如,强抢民女,切确的说应该要叫做,强买民女,伴随着一个让民女的父母或者丈夫绝不可能拒绝的价格。而高夷王强抢民女并非因为自己好色,否则他就不会只生两个儿子,他大多数的强抢民女都是因为自己的朋友好色,就比如当下这位一起在酒楼上喝酒的朋友。
  师逊。
  师逊,字怀谷,出自沧水沿岸的玉川师氏。一眼看上去,那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并且他一点儿也不年轻,起码年近不惑,可想而知他的上半辈子都是在醉生梦死中渡过。可是这个人除了纨绔,却很难被找出其他缺点,他很帅气,即使不年轻也还是很帅;他很健谈,能让每个跟他交谈的人都如沐春风;他很洒脱,总能受很多人喜欢而避免嫉妒。
  所以,师逊几乎是个万人迷,男人爱他,女人更爱他,若非各种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束缚,他想要满足自己的好色根本无需大费周章,只要张开臂膀自然会有无数美人投怀送抱。可惜这个老帅哥他就偏爱人妻,寡妇还不行,就非得是有丈夫并且丈夫还活着的那种女人,大概是热爱那种突破社会伦理的刺激。
  可无论再怎么你情我愿,这都是违反法律的,也是违反道德的,因此师逊很难在其他城市满足自己的癖好,就只有自己的好朋友张敬一手遮天的高夷城,就算有那种法律道德管不到的边陲小城,其女人的成色也绝不可能与高夷城相比。
  “怀谷啊,记不记得上次本王弄给你的那个女人,很白的那个,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