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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长安四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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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侠拎壶冲、王维栋等的打赏,谢谢大家!)
  几个有为纨绔吃饱喝足,每人从李逍这里拿走好几瓶药酒,另外打包几坛着好酒后,便非要拉着李逍一起去活动。
  李逍一听活动,还以为几个贵公子要带他参加什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宝剑活动,还以为他们要带自己去长安的天上人间呢。
  结果程五薛五,还有刘四和柳四这四公子却是要拉他去打猎。
  打猎,是这个时代那些贵族子弟最喜欢的一种活动。若是把他们的活动兴趣做个排行榜,那游猎肯定是排第一的,排第二的估计是打马球,然后估计是喝花洒、赌钱之类的。
  打猎倒不完全是个不务正业的行为,长安勋贵都喜欢游猎,上到帝王,还有皇子公主们,下到那些勋戚,但凡家里有点身家有点权势的,哪个不爱游猎呢。
  甚至帝王每年还要举行好几次重要的狩猎游戏呢。
  连天下六百余折冲府的府兵,他们的一项重要训练内容,就是狩猎,以狩猎来训练军阵,检验士卒。
  程薛两人都在羽林军,而刘柳二人都在蓝田卫府里,都是年青一代的骁勇少壮,个个弓马娴熟。
  这个季节里倒比不上秋天里的猎物肥美,但按刘四的话说,吃饱喝足了,正好去山里遛遛消消食。
  长安贵族们喜欢打猎,甚至把打猎当成一种社交,结交呼朋唤友,主持游猎,骑着马,带着弓,牵狗掣鹰,带着一群狗腿子,在山里呼啸,折腾一天,带着猎物回来,再办一场热闹的酒会,没有再比这个惬意的了。
  基本上来说,只要你游猎的时候注意一点,不要踩踏到百姓的庄稼,那么就不会谁有什么意见。
  今天薛程几个也是有备而来,蓝溪就在秦岭北麓山腹里,这里离长安不算远,但确实是个打猎的理想地方。
  他们来的时候,都特意带来了自己狩猎的队伍。
  “这打猎啊,最重要的不是箭术好马术佳,而是得有好的猎狗,养一群好的猎狗,绝对会让你在狩猎的时候满载而归,甚至让你在跟别人比斗的时候占得先机。”
  说起这些,柳四公子也是头头是道,这位柳县令的公子如今在内府亲卫当差,是个七品亲卫,其实这种亲卫只不过是这些勋戚品官子弟的一个出身台阶而已,长安的那些贵族子弟,绝大多数都是走的这条路子。
  小的时候在国子监读书,然后到了十七八岁就进内三卫当侍卫,混个几年,就能够到十二卫府里领个实差了。柳四公子名叫柳温,柳家做为河东的名门大族,诗礼传家,但那些百年大士族却并不是如普通寒门出的士子一样弱不禁风,他们往往是文武兼修,骑射这是必学的,打猎更是一种必修课。
  柳温就养了一只极好的猎狗队,据说在蓝田这块现在是无人可比的。
  刘四刘俊不太服气的道,“你也就仗着狗多点,其实我家的狗本领更胜一筹。”
  那边程伯献接话,“我们还是来谈谈马球比赛吧,今天我家新请了几位厉害的马球供奉,今天长安各家的马球比赛,我看风头是无人可争的过我程家了。”
  贵族喜欢打猎,但也喜欢打球。
  不过能够养的起马队的,那就不多了,而卢国公程咬金府上,正有一支极强的马球队,一支优秀的马球队,不但得有优秀的良马,还得有优秀的马球选手,而那些明星选手,就会被各方争抢,号称供俸。
  长安城里的马球队很多,每年各家的马球队,都会举行比赛,这是最热闹的时候,往往打到最后几支队伍的时候,甚至能够引起无数人争相前去围观。
  李逍一直听说马球比赛之名,但还没有见过这种风靡大唐的竞争运动。不过大唐尚武,喜欢打马球很正常,蓝溪虽说没有马球队,但也有蹴鞠,蹴鞠相当于足球,规则有点不一样,但大致差不多。
  普通百姓买不起好马,玩不了马球,于是就玩蹴鞠,而稍有些钱的人还骑骡子骑驴打马球,甚至据说长安城里还有贵族女子专门骑那种小马打女子打球。
  无论打马球还是打猎,其实都是有钱人的游戏,这就好比后世的高尔夫球一样,一般人还真不会去玩。
  说要去打猎,李逍只有匹马黄马,跑的不快也不优秀,如今只是偶尔代步而已,至于猎弓、猎刀、猎装这些,更是一样没用,他们喜欢比拼的猎狗更是一条没有,别说拥有一只猎狗队了。
  “这些都不是事,包在哥哥们身上了,你会骑马就行。”
  程五牛气轰轰的拍着胸脯道,“哥送你匹好马,打猎的马得有好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