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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试炼秘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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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叶璇,据说出生时只有两斤,所以又得了个小名叫“二两“,许多人都说他能活下来是个奇迹,事实证明整个山村的存在都是个奇迹。
  
  听老一辈的说,生他的人本不是村里的,只是那天村口的狗叫个不停,随后便来了一位挺着大肚子的妇人,还没到村口就倒下了,幸好遇到一位忘了带弓箭的猎户将其救了下来,这才有了如今的叶璇。
  
  很不幸的是那名孕妇死于难产,可能是因为村里唯一的接生婆年龄过大原因,孩子出生时没哭,就朝娃的屁股上使劲拍了两下,可还是没哭出来,本以为是死了,却不想与其母一块下葬的时候竟从棺材里爬了出来,这下可是吓坏了围观的村民,一个劲的磕头请神。
  
  村里稍微识几个字的教书先生把他领养回家,取名为“悬”,有“命悬一线”的意思,后来为了彰显其文化又将“悬”改为了“璇”字,这已经是他能写出的最复杂的字了,毕竟村里的人都认为,能写的笔画越多就越有文化,整个村都姓“叶”,叶璇的名字也就此诞生了。
  
  好在小叶璇聪明伶俐,年仅两岁便学完了教书先生仅认识的几个字,在其四岁时又读完先生家仅有的两本书,这可是老头一辈子都没碰过的东西,不是不想碰,而是其中有许多字连他都不认识,自此,村里最有文化的已然变成了年仅四岁的叶璇。
  
  终于,在第三位带着孩子上门求学的村民直奔小叶璇之后,教书先生喷出一口鲜血倒地不起,临死前嘴里还嘟囔着让人不明所以的话,听有心人提起好像是什么“既生我……何生璇……“
  
  别人可能不明白,叶璇却是明白,先生是被他气死的,所以在下葬的那天,他将家中仅有的两本书扔进了火堆,将灰烬撒在了老头的棺材里,又在坟头刻了几个字,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如今已是看不到了。
  
  今天是叶璇十八岁的生日,按照村里的传统,今天他要一个人在坟地里呆一个晚上,也算是场“成人礼”。
  
  其实这个传统在这个山村中还颇有考究,主要是因为村中与外界甚少来往,做什么事都要自给自足,幸好生在山中,门前有水,俗话说靠山吃山,村中猎户自然是最多的,村中大部分的青壮年都是猎户出身,那些老一辈也不列外。
  
  既然以打猎为生,免不了遇到些凶禽猛兽,而且大虫吃人的事情也没少在山中发生,为了锻炼年轻一辈的胆量,这才有了让成年后辈在成年当天坟地里呆上一晚上的习俗。
  
  村后头十里外的坟地便是叶璇今晚的去处,掰掰指头算算,这次应该是他第三次去那个地方。在他看来那可不是什么好地方,还记得上次送“先生”下葬时,大夏天的正午,那里竟然凉嗖嗖的,实在是邪门的很。
  
  说到邪门,那块坟地还不是最邪的,最奇怪的当属这个小山村本身。
  
  自打改革开放之后留在村里的人就越来越少,如今几十年过去了,竟没一个人回来过,村里的人也由原来的几百户变成了几十户,能留到现在的,都是些对脚下土地有感情的人,或者说快要入土的人,像叶璇这个年龄的不多,十个指头都能数的过来。
  
  当然,这并不是最奇怪的,奇怪的是这个村中的每一个村民都或多或少的有些残疾,当初救了叶璇母亲的那位猎户就是个跛子,而那位教书先生则瞎了只眼,就连叶璇这位“外来者”也没逃过命运的捉弄,成了个哑巴,好在四肢还健全,而且还颇为结实,想来上山打猎应该是不成问题。
  
  不过村里的人可不是看上他这点才将其留下,最主要的还是他这个“外来者”认识的字最多,村里比他小上几岁的孩子能认识字也多是他的功劳,可能是因为年龄的原因,“先生”二字叶璇也没落下,在其他人看来,也许教书先生都应该留着一撮山羊胡子,或头上顶着一顶标志性的圆帽,整天躺在摇椅上茶不离手才是。
  
  如果叶璇成了“先生”,也就没有今天所谓的“成人礼”了,历来村中的教书先生都有些特权,不能上山打猎便是其中之一,若是哪天真出了什么意外,那整个村可真成了“文盲村”了。
  
  除此之外,村里的怪事也时常发生。
  
  在叶璇还未出生之前村口还有一个村民自发组成的集市,那时村里的人多,这种现象也不奇怪,不过集市中并没有钱的流通,像这种与世隔绝的村子即使有钱也没什么用,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甚至有人脑海中“钱”的概念还是不知哪个朝代的铜板,所以集市上唯一能从别人手中得到东西的方式就是“以物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