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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为鹰或是为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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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夕风夜雨,沧恨,凤山之下以及其他书友的厚赏,人太多了,请恕我不能一一列举,也感谢攻讦书友的金玉良言,我一定会努力来弥补自己的短板的.)
  公孙长明推开房门,打着哈欠伸着懒腰,一脸的疲惫之色走出了房门,不是他想这么早起来,而是不得不起来了。他是一个标准的夜猫子,可以忙活到凌晨才睡,但早上一般不到日上三竿是绝对不起来的。
  他没好气地看着院子之中的李泽。
  天还蒙蒙亮,这家伙就开始折腾了。跑步,煅体,打熬力气,一边忙活还一边嗷嗷地鬼叫,这让公孙长明如何还能睡得着,勉强在床上赖到天色放亮,便实在是受不了只能爬起来了。
  而这个时候,李泽已经完成了早课的全部内容,只穿了一条短裤,正自扎着马步,而一边的屠立春正将一大桶水从他的头上给兜头淋了下来,水珠顺着结实的肌肉骨碌碌地滚了下来砸落在了地上,一层淡淡的白雾从李泽的身上浮起。
  拿着毛巾的夏荷忙不迭地跑了过去,使劲地擦拭着李泽身上的水珠。
  片刻之后,浑身肌肉微微泛红的李泽走到了公孙长明的面前,上身微微前俯,微笑地对公孙长明道:“先生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昨天半夜奔波,应是累着了。”
  公孙长明有些羡慕地盯着李泽那结实而轮廓分明的肌肉,再想想自己身上那些明显松驰了的,便更是恼火了。
  “我倒想多睡一会儿呢,你大早上的鬼哭狼嚎,别说是我了,只怕整个宅子里的人都被惊着了吧?”
  李泽哈哈一笑:“倒是没有想着这一层,扰着先生了,不过左右也是起来了,先生却先去洗潄,呆会儿我们一起吃早饭吧。”
  “你有必要这么辛苦吗?”公孙长明哼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你啊,这一辈子,就算不会治人,但也不会治于人,你自己又是一个没志向的,那何不让自己轻松一些?干嘛要活得这么辛苦?”
  “这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自己。”李泽微笑着道:“先生恐怕不知,我自八岁以后,便没有再请过郎中。身体是本钱嘛,有个好身体,干嘛都行,你说是不是?即便是逃命,也跑得比别人快些,久些。再说了,这天下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公孙长明看着龙行虎步而去的李泽的背影,拈须微笑:“好小子,原以为你当真是什么都不争的,敢情也还是心有怨气的啊!”
  他对李泽是相当欣赏的,在公孙长明看来,李安国的这个小儿子,比起大儿子李澈来,要更优秀一些。治政方面先不说,李泽没有这个舞台,不过单看性子,李泽的坚忍,自律,便已经远远地超过了李澈,更重要的是,李泽的城府之深,便是公孙长明,也有些发怵。
  城府深用来形容一般人,或者不算一个褒义词,但如果用在身居高位者身上,那意义就不太一样了。现在的李澈,当真如他的名字一样,性子还是太清澈了,一眼便能让人看到底儿,这大概就是与生长环境有关了。从小便是前呼后拥,爹爹疼,娘亲爱,纵然在教育之上李安国从来没有放松过,文武两道,李澈都是上上之选,但太过顺遂的环境,也让李澈稍嫌浮浪了一些,英气有余,沉稳不足。
  或者他的这种性子,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被现实慢慢地重新塑造,但就现在而言,李泽实在是要胜出太多了。李泽这种性子如果是与同龄人在一起,必然是不讨喜而会被孤立的,只可惜李泽从小就没有朋友,身边除了护卫仆从丫环再无旁人了。而公孙长明自然又不是一般人,了解了李泽之后,他与李泽在一起,便不自觉地将其与自己平等对待,浑然忘了对方还是一个不满十五岁的少年。
  而李泽的表现,也压根儿与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不沾边儿。
  与李泽呆在一起,公孙长明其实是有压力的。自从两人达成协议之后,每每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便如同一块海绵一样,在不停地吸食着公孙长明的学识,那种恐怖的理解能力让公孙长明每每都惊叹不已。
  常说英才举一返三,眼前这位倒好,举一返十还差不多。有时候分析起时事来,比公孙长明还要入骨三分。公孙长明之所以逃出卢龙,是发现卢龙节度使有造反的迹象了,但他认为,纵然卢龙节度使能一时逞威,但在往后,必然会迎来惨痛的失败,大唐朝虽然如今颓势明显,但远远还没有到倾覆的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