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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秘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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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一条幽长的峡谷往里走了近两里路,眼前便豁然开郎起来,群山环绕之间,一块小小的数里方圆的平地出现在一行人的眼前,远处,一道壮观的瀑布从悬崖峭壁之上飞流直下,近前,溪沟里的水孱孱流动,一条简易的道路便沿着溪流蜿延向前。
  走在小道之上,已经可以看到在溪沟的两侧,已经开辟出了不少的土地,大部分都是水田,有的已经收割,有的却还没有完全成熟,但看着那些沉甸甸的谷穗压弯了枝苗,便没来由的让人心中生出一些欣喜来。除开这些,还有一些田地里种着各类疏菜,绿油油的长势喜人。
  再往上走一些,便看到了一个磨坊,此时水车正带动着磨坊里的轱辘缓缓地转动着,看到李泽一行人行来,正在磨坊里舂着米的几个半大小伙子立即走了出来,弯腰向着李泽行礼。
  “这里不是秘营么?怎么还种田?”沈从兴讶然道。
  “秘营现在一共有五百六十一人。”屠立春解释道:“这是这两年来公子利用我们外面的商队,悄悄带回来的,有的是捡的,有的是买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孤儿。这些人中,绝大部分都是男孩子,但还有三十二个女孩子,因为他们都有兄弟是与他们在一齐的,所以便只能一起带回来。”
  “五百六十一人?”沈从兴再一次震惊了。
  “经过最初的筛选之后,有一些人不适合成为战士,便只能淘汰下来,但又不能放他们离开此地,便只能就地安置下来。”屠立春接着道:“但总不能让他们光吃饭不干活啊,再者,现在以我们的财力,供养秘营其实是非常吃力的。所以便在这里开辟田地,种粮,种菜,养猪,总也能解决一部分口粮,以减轻压力。”
  “那我们现在有多少正儿八经的战士?”沈从兴问道。
  “三百人。”屠立春竖起了三根手指,“最大的十八岁了,最小的十二岁。三百人分成了十个小队,你刚刚看到的那两个人,是心月狐小队的。被编入这些小队的人,不管以前姓什么,都会被摒弃,统一以队名为姓,然后以编号来区分他们。”
  先是听到三百人的规模,沈从兴脸上露出喜色,但再听到最小的才十二岁,又不由有些失望。年龄实在太小,战斗力便可想而知了。
  “这都是公子为未来的布置,再过上几年,他们便会成为最彪悍的战士。”屠立春翻眼看了一眼沈从兴。着重强调了一下未来。
  沈从兴连连点头,此时他也反应过来了,最多四五年,这些十二岁的小伙子便成年了,而十八岁的家伙则正当打呢。
  三百个全脱产的战士,这可是一股不小的战力,即便是李泽的父亲李安国,贵为节度使,手下全脱产的战兵,也不过三千余人,剩下的,亦然实行的府兵制,平时务农,只有在战时的时候才进行征召,这也是这个时代最为普遍的兵役模式。
  养一个全脱产的战士,实在是太费钱了。像李泽这样悄没声的便弄了三百个全脱产的战兵,也难怪他要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的风声泄露出去。就凭这三百人,如果李泽想的话,带上他们现在就去攻打县城,几乎便可以一鼓而下。
  再往前走了一段,便看见一个寨子出现在眼前,依山傍水而建,夯土为墙,墙外数米处,碗口粗细的树杆,一根根被栽在土中,中间再横着钉上,又形成了一道栅栏,栅栏与土墙之间,凌乱地放置着一些拒马,鹿角,还有巨石等物。
  寨门口,十余人已经候在了哪里,领头的那个瘸了一条腿的那人,沈从兴却是认得的,也是以前庄子里的老人儿,叫田波,一个无儿无女,孤苦伶仃的老兵。一年前他从庄子上消失了,沈从兴还以为他被公子赶走了,没想到却是来了这儿。
  一念至此,沈从兴身上突然冒出冷汗了,自己到了庄子上,一直昏昏噩噩的渡日,已经是落后了太多了,连田波这样三棍子夯不出一个闷屁的家伙都早就凑到了公子的身边成了心腹,自己现在却是要抓紧了。
  沈从兴比屠立春来得要晚上不少,但他也很清楚,自己到了这个地方,在节度使那边的前途,便基本上等于结束了,但他还不到三十岁,自然不甘心就这样在一个庄子里终老,如果服侍的小公子是一个废物,那他胳膊扭不过大腿,便也只能认命,但前几天屠立春跟他云山雾罩的一番谈话,却让他猛然醒悟过来。他也是一个聪明人,到了庄子上,这里的种种诡异自然也都落在眼中,只不过早前他心灰意冷,没有往心里去罢了。一旦醒转,自然心中就有了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