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开出去好久,晓歌回头看了看,才发现小镇已经在视线尽头的地平线上,小的像是一株草。
她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身周都是荒野连绵,黄坷碎石。
车子翻过一片岩地,越过黄土累积的高台,前方又是一望无际的荒丘。
几株灰绿的草木点缀其中,偶尔有动物的白骨,已经被暴晒得发灰。
满目荒凉死寂。
这就是泰拉的荒野。
车子行了几个小时,倏然,土路汇入一条更宽的主路,远远看去,路上有几辆卡车。
此时,卡车停在路边,有人在车下支着锅煮东西,好像在休息。
“有人!”沈苍夜高兴道,“太好了,遇上车队了,如果我们的目的地一致,我们可以同他们一起走,就能免去不少麻烦。”
他加速从土路往外,同那一拨人会合。
两方寒暄,原来都是从龙门出发,往雷姆必拓去的。
对方是峯驰物流的车队,此行正是要前往雷姆必拓的一座移动城市,那座城市距离钢铁萝卜城还不是很远。与他们也算是同路。
巧的是,不久前在龙门,沈苍夜和陈在集训时救下的那一对夫妻也在车队当中——那个时候,也是在龙门的郊野,夫妻俩遭遇车祸,车子卡在悬崖之下,沈苍夜和陈晖洁把他们救了下来,甚至陈和九还为此吵了一架。
双方一合计,便决定结伴而行,也能相互有个照应。
商队中有一个丰蹄少年,据说是拜松的好友,少年人十七八岁的模样,面容俊美。
少年笑嘻嘻地打量着他们,沈苍夜见她一直盯着身边的黎博利少女看,便错开一步,将晓歌的身形挡住。
旁边的年长一些的男子敲了一下丰蹄少年的脑袋。
“唉呀——老爹!”少年嚎一声。
“这么盯着别人看没礼貌。”中年男子道,又向沈苍夜,“我叫瑞瑟,是这次车队的领队,我儿子不懂事,向二位道歉了。”
“这姑娘长得漂亮啊……哎哟别打了老爹!”少年讪笑了两声,“我叫戈尔登,二位是?”
沈苍夜报上姓名,又揽住晓歌的肩膀,“我妹妹,还请大家多多关照。”
从此处到雷姆必拓,大约还需要用三四天的车程,沿途都有小镇或者驿站,都是一路必经之所。
休息了二十分钟之后,车队再次启程。
天路高渺,太阳炙烤着荒野,将每一个角落都罩上酷热。
沙地里常见土狼在盯着他们,偶见一两株草木,浅灰色的荒野,只剩无穷无尽的黄土砾石。
如此走了几日,车队改为夜里赶路,白天找可以避阳的地方休息,不至于太过艰苦。
每逢夜里,黄沙寂静,沙海漫漫,如身陷汪洋,冷风时时呼啸,裹挟着沙土铮鸣。
沈苍夜也跟着峯驰物流的司机们一起夜里赶路,连续几天,晓歌不放心,便总是强撑着陪他说话,结果到了天亮一沾被子就睡过去了,连饭都常忘了吃。
一觉睡到下午日落,便又准备启程。
晓歌坐在沙丘上,看着远处的地平线。
……又近一点了,她的夙愿就快要完成了。
原本几乎没有抱有什么希望,只是想着,能活着就去,如果在半路上矿石病发作,那就死在路上。
没想到竟然真的有这么一天,她的这个愿望能被人托举起来,以这么快的进度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