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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月光不语鬼神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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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的矿主姓金。
  当着面,大家都称一声金爷。
  然背地里,却是都叫他金主。
  因为他姓金,又是矿主。
  何况他也的确是本地的金主。
  这个一语双关的叫法儿,倒也着实是贴切的紧。
  金爷比这老板娘来的晚了许多。
  只不过他一来,就成了这里的矿主。
  要知道,能成为矿主的人,一定都有些过硬的关系。
  不然的话,这么一块肥肉,不知有多少人盯着,怎么可能轮的到他?
  金爷靠着这一座铁矿而暴富,可是周围却是越来越穷。
  因为矿主只能有一个。
  但这一座矿场,难免不被人垂涎。
  就好似老猫枕咸鱼一般,如何能睡的安稳?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金爷还是金爷。
  还是这座铁矿的矿主,还是这片地域的金主。
  背后种种,可想而知。
  第二天一早,刘睿影就带着华浓朝那金爷的府邸走去。
  剩下的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却是留在了老板娘这里。
  看着刘睿影离开的背影。
  老板娘没来由的一阵轻松。
  因为在他心里,真正的鬼已经走了。
  去找那金爷了。
  人一轻松,定然就会开心。
  开心到极致,就会请客。
  老板娘也不例外。
  她不但请了那几个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喝酒吃肉,还主动请了那些乞丐和苦工喝酒吃肉。
  只不过胖老板的弟弟,那位胖乞丐却没有来。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懒得走动,还是因为兄弟俩有什么过节。
  男人之间的过节通常都出在女人上。
  放在这里。
  说不定就是因为胖乞丐的这位嫂子,杂货店,饭馆,棺材铺的老板娘身上。
  胖老板还是那副笑呵呵的表情。
  只要老板娘愿意,他却是怎么样都好。
  可惜刘睿影没有看到这一幕。
  不然的话他一定会被气的哭笑不得。
  自己又不是什么煞星或瘟神。
  怎么一离开,却是就满众欢腾?
  瘟神或许的确沾不上边。
  但煞星他却不能怎么否认。
  不管他走到哪里。
  死亡总会伴随着他的脚步。
  不是他快死了,就是旁人已经死了。
  从最早的那位‘平南快剑’时依风开始,就是如此。
  每次千钧一发的关头,只有刘睿影逆转了乾坤,继续活了下来。
  那就一定还有个旁人死去。
  这阎王爷似乎总是盯着刘睿影不放。
  收不了他的命,就会从他身边随便抓一个来凑数。
  刘睿影出发的并不早。
  离那日上三竿只差一杆。
  金爷却是个习惯早起的人。
  他总是伴随着朝阳的升起而从床上缓缓坐起。
  他的床很大。
  足足有两个双人床的大小。
  也很软。
  躺在上面,整个人就会不断的往下陷。
  只不过床再大,再软,他也是一个人睡觉。
  按理说这么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是不会缺女人的。
  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金爷亲近过任何女人。
  他的府邸里养了不少歌女舞姬。
  但只是在金爷宴请宾客的时候,才会出来唱跳一番。
  以此用来彰显自己的财力罢了。
  不过除了不碰女人以外,有钱男人喜欢的东西,他却是都喜欢。
  喝酒,赌钱,飞鹰,逗狗。
  样样都不落下。
  尤其是他的猎鹰。
  整整有上百之多。
  而且每一只都有自己的名字。
  金爷还从来都没有叫错过。
  一望无际的荒凉矿场,的确是玩鹰的最佳场所。
  猎鹰一撒手。
  便扇动着翅膀直冲云霄。
  随后接着气流,在高空不断的盘旋着。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风筝。
  它的翅膀不动,眼睛却在不停地扫视着大地。
  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一条四脚蛇在沙土地上抬了抬头,却是都不会被猎鹰的眼睛错过。
  同一个时间,只能做一件事情。
  若是猎鹰既要扇动翅膀飞翔,还要紧盯着猎物不放,它却是也很难做到。
  鹰都如此,何况是人。
  至少金爷和他养的猎鹰一模一样。
  每天早晨起来,梳洗停当之后,他就会去吃早餐。
  和他一同吃早餐的人很多。
  都是他的朋友。
  也都是老板娘说的,那些躲大事的大人物。
  金爷唯独和他的猎鹰不一样的就是,他做什么事都喜欢很多人一起。
  除了睡觉以外。
  而猎鹰,总是独居。
  就连事物也不会和同类分享。
  金爷专门建了一个吃饭的大厅。
  里面一共有二十张方桌,每张桌子都有三把椅子。
  按理说,一张桌子都是配着两把或四把椅子。
  但金爷这里,一张桌子,就是只有三把椅子。
  空余出来的一方,虽然没有椅子,却也会摆上一副碗筷。
  没人知道金爷为何会这样做。
  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敢去问他。
  虽然金爷是个极为随和的人。
  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这是最基础的人情世故。
  他们来此躲大事儿的人,焉能不知?
  金爷每次都会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
  那是他的桌子。
  谁都不会去做。
  只是今天早晨,他没有来。
  厅里的人已经等了他很久了。
  至少有大半个时辰。
  可是金爷还是没有现身。
  不得已,这些人只得先吃了起来。
  其实他们原本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的。
  这些个江湖豪客,不说恶贯满盈。
  但走街串巷的无本生意,想必也是没有少做。
  而做如此营生的人,自然都要在晚上。
  很晚的晚上。
  一个人若是晚上出去劳累了许多个时辰,早晨是绝对起不来吃早饭的。
  除非是熬了个通宵,待那早饭铺都开张之后,买一笼包子吃。
  毕竟肚子里有东西,睡觉才能安稳。
  但相对于包子这样的食物而言。
  钱却是更能让他们安稳的原因。
  这也是他们宁愿早晨饿着肚子,也能睡得很踏实的原因。
  你若问他们为何会如此。
  那他们一定会笑话你是个白痴。
  因为那包子,不也得是用钱买的?
  只要有了钱,你想吃什么馅的包子都有。
  甚至把那金银磨成粉调入包子馅儿里,只要你敢吃,且吃了不死,却是也能吃到。
  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它能让人不知道严寒饥渴。
  也能让人忘记自己姓甚名谁。
  金爷的卧房离那吃饭的大厅,要走足足三百六十五步。
  这是他刻意为之的。
  当时工匠专门用尺子量了金爷的步幅,而后才确定了这座大厅的修建位置。
  三百六十五步,象征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金爷在去吃早饭的路上,都会数着自己的步子。
  同时告诫自己,每一天都不可虚度。
  虽然他也着实没有做过什么正经事。
  但认真的飞鹰,认真的喝酒,认真的斗狗。
  岂不都是正经事?
  却是每天都要一个不落的做一遍才好。
  而一天的开始,就在于一顿早饭。
  金爷觉得不吃早饭的人,简直不能称之为人。
  这些江湖豪客来金爷的府邸上躲事,他都会收留。
  不过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每天早晨和他一起吃早饭。
  其余的时间做什么,他却是都不管。
  一日之计在于晨。
  金爷觉得人的一天不是从睁开眼开始。
  睁开眼只是自己的精神醒了。
  但整个肉身却还是软塌塌的一滩烂泥。